成人教育本、专科函授生考试管理
考场纪律
(一)学生考试按单人单桌隔列就座。
(二)考生应当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入座,将学生证放在课桌左上角。
(三)考生进入考场除允许携带答卷需要的文具外,不得携带其他任何与考试有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迟到30分钟者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考试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考场时,应当经监考人员同意。
(五)考生接到试卷后,如遇试卷字迹不清楚或缺页,可以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得询问周围考生。考试过程中已答试卷一律正而向下放在桌上。
(六)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当保持室内的安静和清洁,交卷后应当立即离开考场。
(七)考试时间终了,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卷,并按监考人员要求放好试卷。
(八)对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辱骂、威胁监考人员者,一律清除出场,其该门课程成绩“零分”记,并不准参加正常补考。
(九)不准学生直接查阅试卷。如有疑问,可向辅导员或班主任提出,由教学单位组织人员进行查阅。对于私自找老师要分、吵闹、威胁或采取不正当手段的学生,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监考人员职责
(一)监考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和纪律教育,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二)监考人员应当在考试前15分钟到达考场,检查学生证件,宣布考试纪律。
(三)监考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行使职权,维护考场纪律,按规定时间发放和收缴试卷。
(四)监考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在监考过程中看书、看报、写东西、背对学生而坐,更不得随意离开考场,监考人员只能回答学生因试卷印刷不清楚提出的问题,不得以任何方式提示、暗示答案。
(五)监考人员对于学生在考场上发生的违纪行为有权视其情节当场做出处理,直至取消考试资格。对确属作弊(包括协同作弊)者,监考人员应当立即在卷面上记载“作弊”字样。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应当认真填写《考场情况报告单》。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