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物价局关于扩大职业学校招生与收费“双扩”试点范围的通知
冀教职[2000]11号
各市教委、计委、财政局、物价局、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促进职业学校直接面向市场需求办学,经省政府批准,1999年在全省选择了15所高等、中等职业学校进行了招生与收费“双扩”改革试点。成果表明,“双扩”改革有利于学校扩大办学规模,增强办学活力,进一步转变办学观念,建立健全新的办学机制,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为推进这项改革,按照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意见,决定今年扩大试点范围,增加“双扩”试点学校36所。有关政策仍按河北省教育委员会冀教职[1999]10号文件精神执行。职业中专学校、职教中心的“双扩”试点限于招收的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的学生。
202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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