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预警技术指南
——国家卫健委近日发布
作为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该指南规定了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预警的组织管理体系,监测的内容、方法和信息报送,预警的指标和处置,主要适用于各级各类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和普通高等学校可参照执行,学校教职员工传染病症状监测可参照执行。
班级传染病症状监测报告人将晨检结果在上午第二节课前、午检结果在下午第二节课前、晚检结果在晚自习结束前上报给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出现传染病报告病例时,学校应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部门做好病例隔离、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应急接种、消毒等防控处置,阻止传染病疫情蔓延。
2020年9月1日
ꄘ0